环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16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工作(以下简称综合考核),确保招考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制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如因北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政策变化需对综合考核安排和形式进行调整,将及时通知考生)。
一、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考试相关的内容。考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须签署《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附件1),应熟知《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附件2),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约定及要求。应届考生还须签署《硕士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承诺书》(附件3)。考生应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守法守约,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综合考核期间交通费及食宿费等自理。
二、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采用线下笔试和线下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1、笔试为闭卷考核,满分150分。其中,专业水平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视为合格;外语水平笔试满分50分,30分(含)以上视为合格。
2、面试考核:满分15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视为合格;外语水平面试(含听力及口语等)满分50分,30分(含)以上视为合格。
三、日程安排
1、报到
时间: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2:00-4: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大厅
2、笔试
时间:专业水平笔试: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
英语笔试:2023年2月25日下午2:00-3:00;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考生请提前阅读《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于考前15分钟开始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入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后不准参加当场考试。
3、面试
时间:2023年2月26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四、考生报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往届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本、硕阶段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本、硕阶段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原件(附件1)。
4、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硕士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承诺书》原件(仅应届生提供,附件3)。
5、之前通过我院博士生材料申报系统提交的申请审核电子材料的相应纸质版。
入围物理化学专业环境化学方向综合考核的考生提交上述1-4材料。请将提交的材料装在袋中,在封面处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并附材料清单详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未完整提交符合如上所列的材料者,按未通过报到程序认定,不得参加综合考核的笔试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我院要求的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五、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综合考核单项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综合考核成绩加权求和。综合考核加权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各专业根据综合考核单项成绩均合格者的综合考核成绩加权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加权综合分数相同者,则依次比较分数相同者的专业水平得分、综合素质得分、外语水平得分的各单项成绩,前述各单项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直到排出序次为止,以便择优录取。若综合考核成绩加权综合分数和综合考核各单项得分均相同,则按照前述综合考核资格材料审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将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报学校审议。
3、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最终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录取资格或学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如对综合考核政策和准备存在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时间拨打办公电话:010-6251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