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学院(原环境学院)2024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发布时间:2024-03-22
一、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 |
初试成绩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四 |
总成绩 |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60 |
60 |
90 |
90 |
383 |
可持续发展管理 |
60 |
60 |
90 |
90 |
38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50 |
50 |
70 |
70 |
320 |
生态学 |
50 |
50 |
90 |
90 |
370 |
注:2024年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由生态环境学院组织并发布。另因学校学科调整,原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将于近期成建制调整转出至化学与生命资源学院。
二、专项计划
各类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三、加分项目材料提交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2日15:00前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将材料扫描为pdf,并发送至邮箱jjj@ruc.edu.cn(过时不予受理),邮件名为“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 加分项目名 手机号”,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资格。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办公电话:010-62511645。